强化制度保障,推进工作落实。制定了《山亭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》、《山亭区美丽乡村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》和《2017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重点》等文件。将各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,明确时限和责任人。各镇街抽出专人具体抓好落实。区直部门联系帮扶,并制定具体帮扶办法,在资金、信息、项目等方面进行扶持,有利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。
完善设施配套,促进工作提升。以示范镇建设为带动,完善基础设施配套,目前,10个镇街垃圾中转站规范运营,新增密闭式运输车2部,各类垃圾箱(桶)3000余个,垃圾收运车辆达到56辆,垃圾箱(桶)达到4.6万个,保洁队伍1590人;实现镇镇通天然气,累计铺设天然气管网30公里;城头镇、桑村镇等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(设施)、9个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运行。
加强督导考核,夯实工作长效。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。抽调15名专业技术人员,集中办公,成立推进组,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,推进组不间断进行督导、检查,实行日调度、周通报、月考核制度,将考核结果与各级奖补资金分配挂钩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,通报结果上报区委政府主要领导。连续两次督查排名靠后的镇街,由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镇街主要负责人,并由区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。